建筑木料來源復(fù)雜(如拆遷舊房、裝修余料、工地廢料等),需先按 “可回收價值” 分類,避免盲目處理:
分類依據(jù) 具體類型 回收價值 處理注意事項
木料材質(zhì) 1. 實木類:松木、杉木、橡木、樟子松(常見于舊房梁、地板、門窗框)
2. 人造板材:膠合板、細(xì)木工板、密度板(多為裝修余料、家具拆解件) 實木>人造板材(實木易二次加工) 人造板材若含膠水 / 油漆,需單獨處理(避免甲醛釋放)
木料狀態(tài) 1. 完整木料:長度≥1 米、無蟲蛀 / 腐朽 / 斷裂(如未裁切的木方、完整門板)
2. 破損木料:碎片化、霉變、釘眼密集(如拆遷后的木渣、斷裂木梁) 完整木料>破損木料 破損木料需剔除金屬件(釘子、螺絲),避免加工時損壞設(shè)備
特殊標(biāo)識 1. 含金屬件:帶釘子、螺栓的木方 / 模板
2. 含污染物:涂有油漆、瀝青的木料(如舊木屋外墻板) 需先 “去雜質(zhì)” 再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