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利申請的流程
(1)授予專利原則:
按照專利法的基本原則,對于同一個發(fā)明只能授予一個專利權。當出現(xiàn)兩個以上的人就同一發(fā)明分別提出專利申請的情況時,有兩種處理的原則:一個是先發(fā)明原則,一個是先申請原則。先發(fā)明原則是指,同一發(fā)明如有兩個以上的人分別提出專利申請,應把專利權授予做出此項發(fā)明的人,而不問其提出專利申請時間的早晚。但由于在采取此項原則時,在確定誰是發(fā)明人的問題上往往會遇到很多實際困難,因此,目前在世界上只有美國、加拿大和菲律賓等少數(shù)國家采用這 專利申請種原則。所謂先申請原則,是指當兩個以上的人就同一發(fā)明分別提出申請時,不問其作出該項發(fā)明的時間的先后,而按提出專利申請時間的先后為準,即把專利權授予提出申請的人,中國和世界上大多數(shù)國家都采用這一原則。
(2)專利審查程序:
各國對專利申請的審查有不同的要求,基本上實行兩種不同的制度。有的國家實行形式審查制,即只審查專利申請書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而不審查該項發(fā)明是否符合新穎性等實質性條件。有些國家則實行實質審查制,即不僅審查申請書的形式,而且對發(fā)明是否具備新穎性、先進性和實用性等條件進行實質性的審查,只有具備上述專利條件的發(fā)明,才授予專利權。中國和世界上大多數(shù)國家采用實質審查制。
二、專利申請需要的材料
1、申請發(fā)明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
發(fā)明專利請求書、說明書(說明書有附圖的,應當提交說明書附圖)、權利要求書、摘要(必要時應當有摘要附圖),各一式一份。
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發(fā)明專利申請,說明書中應包括該序列表,并把該序列表作為說明書的一個單獨部分提交,同時還應提交符合國家知識產權局規(guī)定的記載有該序列表的光盤或軟盤。
2、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
實用新型專利請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權利要求書、摘要及其附圖,各一式一份。
3、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外觀設計專利請求書、圖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一份。要求保護色彩的,還應當提交彩色圖片或者照片一式兩份。提交圖片的,兩份均應為圖片,提交照片的,兩份均應為照片,不得將圖片或照片混用。如對圖片或照片需要說明的,應當提交外觀設計簡要說明,一式一份。
三、專利申請需要多長時間?
從專利局受理申請文件到批準獲權拿證:
1、發(fā)明專利:2-3年(加快2年),提交申請同時也提交發(fā)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請求;
2、實用新型專利:8-10個月(加快6-8個月);
3、外觀設計專利:6-8個月(加快4-6個月)。
四、專利權的終止,怎么辦
專利權的終止根據(jù)其終止的原因可分為:
(1)期限屆滿終止:發(fā)明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維持20年,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維持滿10年,依法終止;
(2)未繳費終止:專利局發(fā)出繳費通知書,通知申請人繳納年費及滯納金后,申請人仍未繳納或繳足年費及滯納金的,專利權自上一年度期滿之日起終止。
專利權自專利到期后自動無效,專利技術將向社會公開,權利歸社會公眾所有。
專利費用減緩水平是知識產權局會同發(fā)改委共同制定的,所以在全國減緩政策都是一樣的。
(一)費用減緩的種類
1.申請費(其中印刷費、附加費不予減緩)
2.發(fā)明專利申請維持費
3.發(fā)明專利申請審查費
4.復審費
5.年費(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三年的年費)
(二)專利費用減緩的比例
1.個人請求減緩的比例不超過85%。
2.單位請求減緩的比例不超過70%。
3.兩個以上的個人(包括兩人)或個人與單位共同申請專利的請求減緩的比例不超過70%。
4.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位共同申請專利的不予減緩專利費用。
5.發(fā)明維持費和復審費的減緩比例,職務發(fā)明為60%、非職務發(fā)明為80%。
(三)專利費用請求減緩的手續(xù)
1.申請人請求費用減緩的應當如實填寫專利申請費用減緩請求書,需有證明文件的還應附具證明文件。
2.個人申請專利的應當在費用減緩請求書中填明本人的年收入情況。
3.兩個以上的個人共同申請專利的應當在費用減緩請求書中填明每個人的年收入情況,必要時專利局可以要求提供年收入情況的證明。
4.單位請求減緩專利申請費用的,除應遞交專利申請費用減緩請求書外,還應附具上級主管部門的證明。上級主管部門是指行政主管部門。單位的上級行政主管不明確的,可以由當?shù)厥。ㄊ校@芾頇C關出具證明。直屬國家部委的單位,可以由部、委的科技司、局專利管理處出具證明。大專院校可以由國家部委、專利管理處、當?shù)氐氖。ㄊ校┙涛蚴。ㄊ校@芾頇C關出具證明。
5.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中,應當說明請求減緩的單位是企業(yè)、事業(yè)還是機關、團體,是企業(yè)的應當說明盈虧情況,非企業(yè)的應當說明其經濟困難情況。
6.在提出專利申請的同時可以一并請求減緩上述五種費用。提出專利申請之后只能請求減緩除申請費外的尚未到期的費用,但該請求遲應當在有關費用期限屆滿前二個半月之前提出。
(四)專利費用請求減緩的審批
1.專利費用減緩請求書由中國專利局或專利代辦處審批后生效,費用減緩請求書填寫不符合規(guī)定或者未提供有關證明的,視為未提出請求。
2.專利費用減緩請求未被批準的,應當在接到專利局或專利代辦處通知之后,在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規(guī)定的期限內按規(guī)定數(shù)額繳納或補足費用。在請求批準以后,專利局又發(fā)現(xiàn)問題的,可以要求申請人出具證明,并根據(jù)情況作出新的審批決定。
3.申請人或專利權人應當在其發(fā)明創(chuàng)造取得經濟收益或者有其他經濟收入后補繳所應緩繳的各項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