墊資的資金,本質上來講是工程款的一部分,應由發(fā)包方支付給承包方以供支付材料、設備、人工等費用,但發(fā)包方通過約定不支付,轉而由承包方自籌資金墊資周轉。
從司法實踐來看,法律是保護墊資者合法利益的。
個人無抵押貸款是指個人客戶無需提供任何抵押物或擔保人,根據客戶的信用、資信、收入等各方面情況,銀行給出相應的貸款額度,可用于裝修、購車、旅游、教育等其他消費性用途。
業(yè)務周轉金指企業(yè)撥給所屬報賬單位用于收購產品、開支費用和其他業(yè)務上必需使用的周轉資金。業(yè)務周轉金包括定額備用金和非定額備用金兩種。前者是企業(yè)撥給所屬報帳單位或專設人員收購商品、開支零星費用、營業(yè)找零用的定額周轉金。
按照民間借貸法律關系審理作出的判決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金錢債務,出借人可以申請拍賣買賣合同標的物,以償還債務。就拍賣所得的價款與應償還借款本息之間的差額,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權主張返還或者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