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權(quán)的拍賣取得是一種要式法律行為,商標權(quán)拍賣取得的主體必須履行法律規(guī)定的核準、登記等手續(xù);拍賣注冊商標,必須對被執(zhí)行當事人所有的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標,實行一并拍賣,對于使用同一注冊商標的不同類別的商品(每一類商品都構(gòu)成獨立的商標權(quán))。可以按商品的類別分割拍賣;
2.特點:商標拍賣流拍嚴重,這其中既有來自買家賣家方面的原因,也有來自商標價值本身的原因。商標尤其是剛注冊下來還未進入市場的商標,并不具有如同文物和畫作一般的稀缺價值,拍賣時卻又定價奇高,往往造成流拍現(xiàn)象;
3.這種商標交易方式適合已經(jīng)進入市場并形成一定知名度的商標,拍賣前進行商標價值評估,拍賣時定價合理,可迅速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