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電動汽車底盤、鋰電池組、聚合物等各種ABC品鋰電池。保護環(huán)境、變廢為寶、循環(huán)再利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汽車底盤由傳動系、行駛系、轉向系和制動系四部分組成。底盤作用是支承、安裝汽車發(fā)動機及其各部件、總成,成形汽車的整體造型,并接受發(fā)動機的動力,使汽車產(chǎn)生運動,保證正常行駛。
報廢汽車中含有大量可回收的金屬和非金屬材料,相比其他可再生原材料(廢家電、廢電腦、易拉罐),具有存量大、資源價值高、零部件可再制造應用等特點。報廢汽車更大的利用價值在于對其高附加值零部件的加工再制造。再制造是指把被損耗的耐用品通過拆解、清洗、監(jiān)測、加工、組裝、再次監(jiān)測、調整等一系列工序,恢復到能夠繼續(xù)使用的過程。
汽車上的鋼鐵、有色材料零部件90%以上可以回收、利用,玻璃、塑料等的回收利用率也可達50%以上。經(jīng)處理后的這些零部件也具有很高的使用價值,例如回收的舊塑料保險杠,經(jīng)碾碎后可重新塑造,其生產(chǎn)成本比采用原始塑料制造低15%,至于汽車上的一些貴重元件材料,回收利用的價值更高。
汽車上用來改變或恢復其行駛方向的專設機構稱為汽車轉向系統(tǒng)。
轉向系統(tǒng)的基本組成
(1)轉向操縱機構主要由轉向盤、轉向軸、轉向管柱等組成。
(2)轉向器將轉向盤的轉動變?yōu)檗D向搖臂的擺動或齒條軸的直線往復運動,并對轉向操縱力進行放大的機構。轉向器一般固定在汽車車架或車身上,轉向操縱力通過轉向器后一般還會改變傳動方向。
(3)轉向傳動機構將轉向器輸出的力和運動傳給車輪(轉向節(jié)),并使左右車輪按一定關系進行偏轉的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