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定于風險的原則。識別風險的過程應遵循以下原則: (1)首先懷疑,然后消除;(2)同時強調排除和決策;(3)粗略而詳盡,從精細到粗略;(4)嚴格定義風險影響和風險??紤]因素之間的相關性。 ⑸必要時將進行實驗演示。
2.如何識別風險。消防工程風險識別方法通常是實證數(shù)據(jù)分析,風險研究,專家咨詢和實驗演示。在對經驗數(shù)據(jù)進行分析時,要注意收集類似的建筑數(shù)據(jù),包括過去施工過程的存檔記錄,項目概述,項目質量,項目驗收數(shù)據(jù),事故處理文檔等,以及相關參考資料。在風險研究中,通過風險分解建立了消防項目的初始風險清單。即使在創(chuàng)建初始風險清單之后,也需要根據(jù)建設項目本身的特征進一步識別風險,并需要進行實際必要的更正和補充。專家磋商會通常會召集相關專家會議,以就特殊建筑的防火計劃發(fā)表自己的意見,或通過問卷調查的方式獨立發(fā)表意見。然后,風險管理者總結并分析專家表達的觀點。
1.施工班組工人有義務積極加入施工現(xiàn)場義務消防隊伍,以提高施工現(xiàn)場消防自救能力;2.施工班組必須堅持防火班前活動天天進行,堅持焊接、油漆、防水等危險作業(yè)進行防火技術交底制度,及時消除火災隱患;3.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氣焊切割作業(yè),要有操作證和用火審批證;4.氧氣瓶要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fā)生器、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裝置;5.焊接作業(yè)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電焊機外殼、焊鉗與把線必須接零接地絕緣良好;6.嚴格遵守施工用火審批制度,審批證僅當天有效,若變換動火地點,必須重新辦理用火審批手續(xù);7.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火要符合防火規(guī)定;8.施工現(xiàn)場和宿舍生活區(qū),未經防火負責人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使用燈泡不得大于60W,不得晝夜亮燈;9.施工現(xiàn)場、宿舍等無電工證人員一律不準擅自架設電線、電纜和電器設備。
1、滿足要求
申請消防資質,需要滿足一系列要求,包括專業(yè)技術人員、凈資產等。如果企業(yè)不滿足相關要求,就要花時間精力進行準備,包括招聘建造師注冊、增資驗資等。
2、網上申報
企業(yè)滿足資質標準后,可以到當?shù)刈〗ú块T,進行網上申請。網上申請成功后,企業(yè)要依著申請表內容詳細準備,之后才能到住建部門進行實地申請。
3、申報部門
消防工程的施工質量,關系著使用期間的防火,資質的審核也比較嚴格。按照住建部的規(guī)定,申請消防資質,一級和二級都要到省上住建廳辦理。
三級消防資質取消后,不少企業(yè)受限于了解程度,仍想要辦理此項資質。但是,住建部將不再受理申請,所以企業(yè)新辦的只能是消防二級資質。
1、目前沒有國家法規(guī)、標準或行業(yè)標準要求滅火器應每年進行所謂的“年檢”。
有些消防檢測機構拿出《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三款“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測”,試圖讓滅火器“年檢”有法所依,我對此表示感到無語!
滅火器是屬于消防器材還是消防設施?《消防法》第七十三條對“消防設施”的定義:消防設施,是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自動滅火系統(tǒng)、消火栓系統(tǒng)、防煙排煙系統(tǒng)以及應急廣播和應急照明、疏散設施等。滅火器準確地說應當屬于“消防器材”。
我認為,類似這樣的法規(guī)依據(jù),只不過是某些機構出于利益考慮過度夸大或解讀相關法規(guī)條文罷了!
2、國家和行業(yè)標準有規(guī)定滅火器的維修和報廢期限。
國家標準《建筑滅火器配置驗收及檢查規(guī)范》(GB 50444-2008)和公共行業(yè)標準《滅火器維修與報廢規(guī)程》(GA95-2007)規(guī)定,滅火器達到以下兩表規(guī)定的維修期限和報廢期限時,應將滅火器送至生產企業(yè)或專業(yè)維修單位進行維修或報廢。
以常用的干粉滅火器為例。當滅火器從出廠日期算起,滿5年時應當進行首次送修,首次維修以后每滿2年送修,直至滿10年時予以報廢。
也就是說,單位剛買的干粉滅火器,在出廠期滿5年之前,只要對其定期進行外觀檢查確保完好有效即可,無需送專業(yè)維修單位進行所謂“年檢”。其他類型滅火器依據(jù)以上兩表類推。
除了以上規(guī)定的例行維修和報廢,當滅火器存在下列情況時,不論出廠期多久,應及時送生產企業(yè)或專業(yè)維修單位維修、再重裝或報廢。
滅火器出現(xiàn)下列情況時應及時送修或再重裝:
外觀存在機械損傷或明顯銹蝕;
滅火劑泄露或壓力表指針不在綠色區(qū)域;
滅火器已被開啟使用過。
滅火器出現(xiàn)下列情況時應及時予以報廢:
筒體銹蝕面積大于或等于1/3,表面有凹坑;
筒體明顯變形,機械損傷嚴重;
器頭存在裂紋、無泄壓機構;
筒體為平底等結構不合理;
沒有間歇噴射機構的手提把式;
沒有或看不清生產廠名稱和出廠年月;
筒體有錫焊、銅焊或補綴等修補痕跡;
滅火器被火燒過。
3、所謂“年檢”只不過是外觀檢查和貼標簽。
央視財經頻道報道《滅火器年檢就是貼標簽》
通常在維修期限內滅火器的壓力都是正常的,而對這些壓力正常又沒過維修期限的滅火器,維修單位多也就做下外觀檢查;不負責任的單位甚至像如報道中一樣,連已過報廢期限的滅火器,直接貼標簽就“年檢”通過,什么水壓試驗、氣密檢查都是浮云。這樣的滅火器,誰用誰知道,炸不死你是你運氣好!
既然“年檢”只是把滅火器拉過去,簡單外觀檢查,然后貼個標簽,這樣的“年檢”有必要做嗎?公司或單位每月定期檢查沒有起到一樣的效果嗎?
然而,有些地方消防部門人員卻只關注和要求滅火器“年檢”,而忽視滅火器的維修和報廢期限,甚至過了報廢期限的滅火器,只要“年檢”標簽還在有效期內就認可。不知這是對相關滅火器維修與報廢標準的誤讀,還是背后存在著利益瓜葛!
只關注和要求滅火器“年檢”,而忽視滅火器的維修和報廢期限,不但滅火器質量得不到保證,還增加了公司或單位的滅火器維護保養(yǎng)成本。
以一具4kgABC干粉滅火器為例,假設每送檢修一次價格40元,使用10年便報廢,每年“年檢”的成本是按照國家標準檢修成本的3倍,如下表所示。
成本對比 滿5年時 滿7年時 滿9年時 滿10年時
按標檢修 40元 80元 120元 120元
每年“年檢” 160元 240元 320元 360元
4、如遇到消防部門檢查要求滅火器“年檢”怎么辦?
在政府消防部門檢查時,單位的消防消防管理人應現(xiàn)場接待并陪同檢查,如消防檢查人員提出此要求,建議向檢查人員說明公司或單位一直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建筑滅火器配置驗收及檢查規(guī)范》和行業(yè)標準《滅火器維修與報廢規(guī)程》的規(guī)定,出廠期滿X年送檢,之后每X年送檢,并詢問對方當?shù)厥欠裼刑厥獾囊?guī)定或要求。
如當?shù)貨]有明文規(guī)定或地方標準要求,相信檢查人員不敢輕易針對滅火器“年檢”問題下罰單,除非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滅火器處于過期或無效狀態(tài),則可以“未保持滅火器材完好有效”為依據(jù)而下罰單。當然,如果你是從不想因此小事得罪對方方面考慮,則不是本文探討的范圍。
當然,如果當?shù)卮_有明文規(guī)定或地方標準要求滅火器“年檢”,那也只能遵守!但我本人從事消防管理和咨詢工作多年,還未看到過這樣的書面要求。也許是我坐井觀天,如有讀者有見過,希望一定要留言與大家分享,相互交流,共同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