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出口歐美的要注意了
新歐盟商品法規(guī)
(稱為《歐盟市場監(jiān)管法規(guī) 2019/1020》)將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生效, 新法規(guī)要求帶有 CE 標志的商品需要具有在歐盟的人員作為商品合規(guī)性聯系人(“負責人”)。如果您銷售的商品帶有 CE 標志并且是在歐盟境外制造的,那么您需要在 2021 年 7 月 16 日之前確保:此類商品具有在歐盟的負責人。
正常出口歐洲的普通貨物進口到歐洲是沒有限制的,需要注意的品類有,電子產品、玩具、低電壓電器、燈具類等產品,主要查該產品是否有CE標識,如果您的商品在CE認證范圍中,想出口至歐盟進行銷售,需注冊CE認證,CE認證,產品上是否有制造商信息,如果沒有,產品有可能被退回或者銷毀。另外需注意:紡織品,包包,鞋子這些不要過低申報
在新規(guī)之后,您需要確保自己帶有 CE 標志的商品貼有負責人的聯系信息。此類標簽可以貼在商品、商品包裝、包裹或隨附的文件上。
建議帶有 CE 標志商品的品牌賣家,我們可這樣做
1.首先驗證商品文件是否備齊商品符合所有相關的 CE 標志要求,并且已起草相應文件(《測試報告》和《符合性聲明》)。
2.預備商品指定位于歐盟境內的負責人
沒有品牌商標,但銷售商品帶CE 標志,會受到影響嗎?
如果您的商品有 CE 標志商品,但沒有品牌商標,建議您確認歐盟即將發(fā)生的變化,采取相關措施,來指定歐盟授權代表人及歐盟商標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