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質量鑒定是根據房屋的現狀來評定房屋的質量。目前我國還沒有《房屋質量鑒定標準》,現在對房屋進行質量鑒定,只能依據《建筑工程質量檢驗標準》和有關的建筑設計標準,但這些標準主要用于房屋建造的施工階段,對于不同年代的房屋或房屋在交付使用后出現的有些裂縫或損壞有時就不適用了。
房屋質量問題,也稱房屋質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以及合同的約定。由此定義可知,并不是所有可見的房屋瑕疵都是質量缺陷,比如細微裂縫,非常微小的傾斜,如果這些瑕疵在工程建設標準容許的范圍內,則不構成質量問題,購房者只能容忍。
許多老房子都存在戶型面積比較小。功能區(qū)分布與采光都不合理的現象,同時許多老房子是采用磚混結構的,在進行墻體改造的時候,首先需要改動承重抗震的構件,如果要擴大室內空間將承重墻拆除的話,那么將會使墻體的承重和抗震能力減低,會產生嚴重的問題。
未經房屋鑒定的房屋,居民平時要定期觀察房屋內墻壁、地板、天花板等位置是否存在沉降、傾斜和裂縫等現象。重點要注意觀察裂縫出現的部分這些都是房屋質量鑒定的項目。其中,由材料干濕變化引起的地面、墻面網狀裂縫,或由熱脹冷縮變形原因造成的裂縫不屬于危險裂縫。居民碰到類似情況須引起重視,并盡快進行房屋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