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的終止根據其終止的原因可分為:
(1)期限屆滿終止:發(fā)明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維持20年,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維持滿10年,依法終止;
(2)未繳費終止:專利局發(fā)出繳費通知書,通知申請人繳納年費及滯納金后,申請人仍未繳納或繳足年費及滯納金的,專利權自上一年度期滿之日起終止;
(3)因專利權人放棄專利權而終止:授予專利權后,專利權人隨時可以通過提交放棄專利權聲明來主動要求放棄專利權,審查員針對放棄專利權聲明發(fā)出的手續(xù)合格通知書的發(fā)文日為生效日,放棄的專利權自該日起終止。
13、專利權的無效
專利申請自授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專利法有關規(guī)定的,可以請求宣告該專利權無效。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應當按規(guī)定繳納費用,提交無效宣告請求書,寫明請求宣告無效的專利名稱、專利號并寫明依據的事實和理由,附上必要的證據。對專利的無效請求所作出的決定任何一方如有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專利局在決定發(fā)生法律效力以后予以登記和公告。宣告無效的專利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