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商品進行陳列的法則
專賣商店的商品陳列常常依商品分類情況而定。在一般情況下,商品應放在柜臺外展出以便顧客選購,但對于一些貴重的小型商品,如珠寶、首飾等,不應采取開架陳列方式。
1)隨意性購買品。隨意性購買品是指顧客無需事先計劃而隨意地進行購買的商品,大多是常用的小商品,價值不大。顧客購買的動機常是由于看到了吸引人的展示品。對于這些商品,小型專賣店應放在入口處,大型專賣商店應陳列在主要通道。
2)便利品。便利品是指人們日常生活所需,無需嚴格挑選的商品。顧客的購買特征是經常性購買,但一次購買量不大。便利品應放在主要通道兩側明顯的位置。
3)選購品。選購品是指對顧客來說并非經常購買的商品,其購買特征是反復比較和挑選。對于這類商品,僅有一層樓的商店應放在后半部,幾層樓的應放置于最頂樓。
4)器具。器具是指家庭需要的日用品,人們購買的動機是實際需要,一般陳列于入口處和主通道。
5)奢侈品。奢侈品又稱貴重品,顧客一般會經過認真計劃和進行品質、價格比較后才購買,因此陳列在距入口處較遠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