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是指建設、施工單位或個人對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等進行建設、鋪設或拆除、修繕過程中所產生的渣土、棄土、棄料、淤泥及其他廢棄物。
目前我國建筑垃圾的主要處理方法是將其填埋地下。其危害在于:
首先是占用大量土地。僅以北京為例,據相關資料顯示:奧運工程建設前對原有建筑的拆除,以及新工地的建設,北京每年都要設置二三十個建筑垃圾消納場,造成不小的土地壓力。
其次是造成嚴重的環(huán)境污染。建筑垃圾中的建筑用膠、涂料、油漆不僅是難以生物降解的高分子聚合物材料,還含有有害的重金屬元素。這些廢棄物被埋在地下,會造成地下水的污染,直接危害到周邊居民的生活。
再次是破壞土壤結構、造成地表沉降?,F今的填埋方法是:垃圾填埋8米后加埋2米土層,但土層之上基本難以重長植被。而填埋區(qū)域的地表則會產生沉降和下陷,要經過相當長的時間才能達到穩(wěn)定狀態(tà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