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馬德里商標的基礎:
1、馬德里協(xié)定:如在馬德里協(xié)成員國申請注冊商標,必須是以中國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基礎,而且不能改變商標圖樣,申請的商品也只能是中國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在先商標中全部商品或部份商品,而不能增加新的商品。
2、馬德里議定書:如在馬德里議定書成員國申請注冊商標,必須是以中國商標局受理注冊申請或初步審定公告或核準注冊的商標為基礎。
通過馬德里途徑申請國際商標注冊須提供以下文件和材料:
1、申請人名稱、地址(中、英文);
2、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
3、申請商標的類別和指定使用的商品名稱(如果有固定的英文譯文,一并提供);
4、黑白商標圖樣10張,不超過8x8cm, 如果要求顏色保護,則需提交彩色圖樣。
5、申請商標的注冊證復印件一份;注冊證有轉(zhuǎn)讓、許可的,應提交轉(zhuǎn)讓、許可證明;
6、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一份。
